关于大厦内禁止停放电动车的事宜

发布时间:2024-01-08 11:23:47

由:光华路SOHO2物业服务中心                                                          通知编号(Circular No: JR/CM/001/2024

至:全体业主及租户

根据2021年81应急管理部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202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要求: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禁止停放电动车、禁止给电动车、电动车电池充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和报告火警的义务;

鉴于最近电动车安全事故频发,为给广大办公客户营造安全、放心工作办公环境,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楼道内充电造成的安全事故即日起:

光华路SOHO2期禁止电动车电动车电池入楼请租户将电动车放至首层公共停车区域物业公司阁下协助做到:

1.禁止在大厦内公共区域、疏散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

2.请勿携带电动车电瓶进入大厦。

3.禁止推电动车包括带电瓶进入大厦及办公区及乘坐电梯。

4.禁止在楼内任何区域对电瓶进行充电。

5.项目南侧便道可以停放电动车请租户朋友们移步上述位置进行存放

朝阳区消防相关执法部门将启动对CBD周边楼宇的监查行动,不仅会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还会对其所属单位及企业进行连带管理追责和处罚。烦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感谢全体业户对上述事宜的高度关注及配合。

       上述事宜如需咨询,烦请致电59007788-800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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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路SOHO2物业服务中心     

                         二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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